来源: 连云港高级中学

发布日期:2021-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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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连云港高级中学消火栓箱门更换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LGX-20210709-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连云港高级中学消火栓箱门更换工程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连云港高级中学,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江苏省连云港市连云区

2.1.2建设规模:126个消火栓门更换工程。

2.1.3合同估算价:105000元

2.1.4工期要求:30日历天

2.2招标范围:消火栓门更换工程,详见招标文件及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

3.2注册建造师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安装工程专业贰级建造师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有效期内)

    (1)、项目负责人要求执行连建发{2018}421号文,对项目负责人是否有在建工程和兼职的要求调整为标后管理,实行承诺制(由投标人就中标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项目经理在岗履职等事项签署承诺书),对于出虚假承诺的投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依法进行行政处罚,并将其失信行为列入企业和项目负责人诚信记录。承诺书格式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八章。

    (2)、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4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本工程执行连建发【2018】95号《连云港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要求投标企业自行承诺无借牌挂靠行为,投标人自行承诺后并不解除招标人对其进行查询和经济法律责任。投标人标中、标后被发现存在挂靠行为,将被取消投标或中标(候选人)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合同解除及清除出场,一切损失自行承担。承诺书格式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八章。

    (2)本工程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5〕16号文: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无市场不良行为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投标人自行承诺后并不解除招标人对其进行查询,省内投标人以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为准,省外投标人以各省(含地级市,不含县级市)行业管理网站(建设主管部门及公共资源交易部门)为准。

承诺书格式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八章。

    (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书:因检察院查询系统维护升级,暂停服务(苏建招函【2018】17号),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承诺书格式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八章。

说明: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书必须反应投标人(超过3年)、法定代表人(超过5年)、项目负责人(超过5年)无行贿犯罪记录。

    (4)投标人必须执行连建综〔2006〕542号文、苏建工(2006)164号文规范劳动用工规范劳动用工,实行《农民工劳动计酬手册制度》。

    (5)凡是出现在“江苏省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协调小组办公室(苏清办【2010】13号、【2011】13号、【2012】14号、【2016】7号、【2017】6号、【2018】4号、【2019】3号;连清办【2010】4号、【2011】9号、【2013】6号、【2014】4号、【2014】16号、【2015】6号、【2015】9号、【2015】15号、【2017】5号等)文件中未解禁的单位,将不准予报名。

    (6)本项目执行连建发(2018)95号文规定,要求授权代理人必须为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不接受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以外的人员作为委托人参与投标过程中各环节的活动。拟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有法人授权书,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劳动合同、提供2020年12月-2021年5月由社保机构出具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材料(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异议投拆)等投标过程的各项活动。

    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6〕214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   

    (7)非本省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提供资质核验书,详见以下文件:外省投标人执行苏建规字〔2010〕7号文。

    (8)招标人拒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招标人将对投标人进行考察、了解,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以他人名义投标并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其全部投标保证金,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9) 本项目招标执行“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的要求。

   (10) 本工程执行“连建发【2019】182号”文及“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8)第6号令”,建筑业企业参加我市建设工程投标前,应自觉、主动查验本企业资质动态监管情况,核查结果不合格的,不得参加投标。投标单位须承诺本单位拟报本项目所要求的资质在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为合格企业,企业信息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公开查询信息为准(网址: http://221.226.118.170:8080/app/jscesis/qualCheck/queryQualCheckPublic.ftl)。若动态核查不合格,以“连建发【2019】182号”相关条款进行处理。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申请人可至  南京卓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东盛阳光大厦A座501.502  报名,获取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

报名时项目负责人应携带的资料:

1、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2、提供以下资料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份,报名时提供原件查验,留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提供项目负责人岗位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聘用合同、社保缴费明细证明(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且附社保查询网址及密码,便于网上查询;以上证明时间至少应当包括2020年12月-2021年5月)。

3、报名时间为2021年7月16日至7月23日,每天上午 8 时 30 分至11 时 00分,下午 14 时 30 分至17时 00 分。

5. 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8月6日15时00分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连云港市苍梧路23号连云港市教育局后楼201室,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分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招标文件售价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 500 元,售后不退。投标人还需交纳图纸押金人民币  /  元。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连云港市教育局网站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

采购人信息

名 称:连云港高级中学           

地址:连云港市连云区         

联系方式:南老师;13961362078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南京卓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海州区朝阳东路32-6号东盛阳光大厦A座501、502           

联系方式:夏工; 15705122288       

 


友情链接

地址:江苏省连云港市开发区东方大道18号

联系电话:0518-81882819 学校邮编:222042 邮箱 lyggaozhong@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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