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6-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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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中小学幼儿园寒假及校园安全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直属中小学: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中小学幼儿园寒假工作的通知》(苏教办基函201529号)要求,现将做好2016年中小学幼儿园寒假及校园安全工作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遵守放假开学时间。2016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寒假时间统一为:123221221日报到。请各地各校严格按照规定时间执行,任何县区和学校均不得推迟放假或提前开学。

二、严格执行五严规定。各中小学严禁利用寒假时间组织学生进行集体补课、上新课或以各种名目举办文化课补习班、培优班、提高班等,不得租借校舍用于举办针对中小学生的文化课补习班,不得与校外机构合作举办补习班、培优班或提高班,不得组织、要求或暗示学生到校外机构进行补课、培训等。要加强对在职教师的教育和管理,严禁在职教师有偿补课、开办课外辅导班或在课外辅导班授课的违规行为,严禁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

三、科学安排学生假期生活。学校要合理布置学生寒假作业,学生每天的书面作业量不得高于平时作业数量要求,切实控制各科作业累加后的寒假作业总量。提倡布置有利于学生动手动脑、提高实践创新能力的活动性、体验性、探究性作业。鼓励和引导学生积极参加有益身心健康、陶冶情操的体育文艺、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活动。寒假前要加强学校与学生家长的联系,引导家长科学合理安排学生的假期生活,通过多种方式,促进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观,掌握科学的教育方法,激发和尊重孩子的健康情趣,引导、鼓励孩子多读书、多看报,把握和控制孩子使用电子产品的时间,培养孩子良好的学习和生活习惯。认真贯彻教育部、省教育厅最近关于加强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精神,坚持让学生每天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增强学生生活自理能力和社会服务意识。

四、做好校园安全工作。县区及中小学、幼儿园要加大教育和宣传,在放假之前,通过召开师生大会、印发致家长书、发放安全教育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专门开展以防火、防水、防盗、预防食物中毒、预防交通安全事故等为重点的安全专题教育活动,突出防止假期孩子因玩烟花爆竹等出现的伤害,全面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切实增强家长的责任感和监护意识。各校要严格做好假期安全管理,加强校园安全巡查,落实消防安全管理措施。县区要在放假前对学校用电、用水、消防、门锁、锅炉、燃气和实验化学品储藏等各类设施设备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做好供水设备防冻工作,确保设施设备安全,消除各种安全隐患。

各中小学要做好寒假期间的值班保卫工作,于2016121日将各学校值班表及值班人员的联系方式报县区教育局,直属中小学报市教育局办公室。

五、加强行政督查。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和教育督导部门要在放假前对假期工作进行专门部署,把有关规定要求落实到每所学校主要负责人和学校领导班子;要加强明查暗访,确保所有的中小学校不发生违规行为;县区教育局和学校要对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在教育局和学校网站的醒目位置予以公开,保证举报电话有人接听。对违反五严规定的学校负责人要严肃处理,并将处理情况报送市教育局。

六、暑假时间安排。2016年暑假放假时间为71,开学上课时间为91。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在编制行事历时要严格按照以上规定时间进行安排。

 

 

 

                           

2016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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