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科研部

发布日期:2017-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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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市333工程第三层次考核通知

关于做好2017年连云港市中小学高层次人才“333工程”第三层次培养对象履职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教育局,市开发区教育局、徐圩新区文教局、云台山景区社会事业局,各直属学校:

根据《连云港市中小学高层次人才管理考核暂行办法》规定,现将2017年度连云港市中小学(幼儿园)高层次人才第三层次培养对象履职考核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考核类别和对象

本次考核类别均为年度考核,考核对象为“333工程”第三层次培养对象,包括连云港市中小学高层次人才“333工程”第三周期第三层次培养对象、连云港市中小学高层次人才“333工程”(幼儿园系列)第一周期第三层次培养对象,具体指连云港市中小学骨干校长(教师、班主任)和连云港市幼儿园骨干园长(教师)。

因工作变动无法履行其职责的,经个人申请、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可以不参加考核,同时放弃相应称号和相关待遇。

二、考核组织与管理

按照《连云港市中小学高层次人才“333工程”建设规划》的要求,实行分级管理、培养与考核。连云港市中小学骨干校长(教师、班主任)和连云港市幼儿园骨干园长(教师)的年度履职情况主要由县(区)负责考核,考核结果报市备案、备查。

三、考核程序和办法

1.各县(区)教育局、学校(幼儿园)要合理安排好考核工作的日程,做好有关准备工作,并通知本单位考核对象按时递交考核材料。

2.被考核对象对照《连云港市中小学高层次人才管理考核暂行办法》,实事求是填写《连云港市中小学高层次人才履职情况考核表》。

3.被考核对象提供2016年5月至2017年5月材料。材料统一以填写并盖章的《连云港市中小学高层次人才履职情况考核表》为封面,按照考核表内的项目顺序编排页码并进行简易装订。材料数量力求精炼合理,达到要求即可。

4.学校(幼儿园)协助县区教育局做好对被考核对象的民主测评工作。参加测评的教师不少于本单位人数的80%,格次分“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类。

5.学校(幼儿园)对所有上交材料进行审核,提出学校的考核意见,确认无误后审核人签名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将纸质登记表或考核表在校内公示、电子稿在校园网公示3天,无异议后统一将考核对象所有上报材料报送所属县区教育局。直属单位考核对象考核材料直接报送我办。

6.各县、区成立考评组,按照梯队类别对考核对象材料进行复审、考核,确定考核结果,并分学段、学科排序汇总填写《连云港市中小学高层次人才履职情况考核汇总表》。

7.县区教育局将《连云港市中小学高层次人才履职情况考核汇总表》、《连云港市中小学高层次人才统计汇总表》(电子稿)报送市教育师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8.市教育师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专家对县区考核工作进行抽查、对考核结果进行确认。考核结果在网上公示。

说明:请我校参加考核的教师,按照通知要求,准备相关材料,并于6月20日前送至科研部。电子稿(WORD版履职情况考核表、EXCEL版2种汇总表)上传至 “FTP://科研部/市中小学高层次人才333工程考核/2017年333工程第三层次考核”文件夹内,以个人姓名命名建立子文件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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