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科研部

发布日期:2017-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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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学期教师专业发展(教科研)成果统计考核通知

关于统计17-18学年第一学期教师专业发展成果的通知

 

根据学校工作的安排和部署,依照《连云港高级中学教师工作绩效“专业发展、科研”项考评细则》对教师教科研成绩和专业发展情况进行考核和奖励。现将本学期教师专业发展(教科研)成果的统计工作通知如下:

一、建立和完善教师培训(发展)档案

根据学校《关于建立教师专业发展档案(培训档案)的通知》要求,建立并完善教师个人培训(发展)档案,具体通知参见校网(2016年4月8日)校务公开栏目https://www.lyggjzx.cn/sitefiles/services/cms/page.aspx?s=15&n=159&c=954

二、 论文论著、表彰奖励、培训证书

1.将2017年度下半年发表的论文电子稿上传至“ftp://科研部/教师专业发展情况统计/2017(下)/发表论文(电子稿)”文件夹内,注意论文结构完整,以“作者姓名+论文名”形式命名。

2.将个人本学期的下列材料复印三份,其中1份放入个人专业发展档案盒,另外2份交至发展部韦余粉老师处(高三办公地点在D401,内线603)。

(1)专著或编著(不包括习题集类教辅用书)(封面、目录、原文和封底,不要有缺失)

(2)期刊发表的论文(封面、目录、原文和封底,不要有缺失)

(3)论文评比获奖证书

(4)专业发展表彰证书 

(5)参加各种培训的证书或派出文件

3.上交复印件的同时上传《专业发展与培训成果统计表》电子稿“ftp://科研部/教师专业发展情况统计/2017(下)/专业发展成果统计(电子稿)”,内有空表。以个人姓名上传。

三、读书笔记、教育教学论文、文献搜集

将三项基础资料三选二上传至FTP科研部“ftp://科研部/教师专业发展情况统计/2017(下)”文件夹内,里面有具体的格式要求。50岁以上教师三选一。教师一学期之内未完成专业发展基础要求或在上交的材料中弄虚作假者不得获得教科研项目的基础分。

请务必于12月29日(周五)上午下班之前,上传或上交如下材料:

 

备注:

1. 所有统计内容均指教育主管部门或正规期刊的科研成果。

2. 各项成果统计的时间,原则上为2017年7月至2017年12月。未统计进上学期的2017年6月成果可在本学期统计。因期刊寄送延迟、证书发放不到位等原因所造成的2018年1月成果不能登记的,可延迟至下学期统计。 

3. 计分结果出来后计作本学期“专业发展、科研”项总分值,并入本学期全校考核分值。评选学期教科研先进个人和专业发展标兵不受满分限制,上不封顶。

4. 请各位老师抓紧时间,凡超过规定时间上交的材料一概不统计。

 

科研部

2017年12月26日

 

附:关于建立教师专业发展档案(培训档案)的通知

为了进一步规范管理教师专业发展的考核与评价工作,全面落实《江苏省教师培训学时认定和登记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在前期校教师发展梯队建设和培训学时登记的基础上,现开展教师专业发展档案(培训档案) 建设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前期申报“校教师专业发展梯队”的教师以及已经进入“市中小学高层次人才333工程”各梯队的教师,按照申报(考核)要求,准备附件材料,填写并打印“三年主动发展规划框架”,编写目录,将所有材料统一装入档案盒。

2.其他教师依照上学期登记的13-15学年教师培训学时记录(登录“江苏教师教育网”即可查询),编写目录,准备附件材料,统一装入档案盒。

3.“目录、发展框架、标签贴”等均可在“FTP:/科研部/2016教师专业发展梯队建设”文件夹中下载。请注意档案盒的正面和侧面都有标签贴,请填写好个人信息,并用粉红色纸打印装贴。所有附件材料均为复印件,档案盒领取请联系科研部韦余粉老师。

4.四月十五日前完成所有档案的建设工作,科研部将统一收取,统一存放,每学期定期补充和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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