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连云港高级中学

发布日期:2023-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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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高级中学2023年“宪法宣传周”启动仪式/法治在心中,安全伴成长

每年的12月4日是全国法制宣传日。公元前536年,郑国执政子产把当时所使用的刑书的内容,铸在鼎上,这是中国首次公布成文法。秦国在法家思想的指导下,实现了富国强兵,统一六国的霸业。由此可见,“法”并非孤立而生,它与国家发展同根而生,有国则有法,法是国家治理的根本。为了探究这一根本,更好的促进国家和社会的发展,更好的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活和物质财产安全, 清末启蒙思想家郑应观在《盛世危言》一书中,首次提出“宪法”一词,认为“立宪利于国,利于君,利于民”。因此,新中国成立初期,便颁布了我国首部根本大法,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从1954年到今天,它先后被修订了5次,如今已涉及到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让我们万事从此“有法可依、有法可循、有法可守”。所以,作为21世纪的新青年,我们必须树立学习法律、敬畏法律、依法做人、依法办事的观念,将法律法规内化于心,外化于形。只有时时刻刻践行习近平主席的新时代法治思想,才能做好新时代法治青年,从而共创法治社会。

近代教育家梁启超曾说过,“少年智则国智,少年富则国富,少年强则国强”,少年如旭日朝阳般光彩夺目,充满无限可能生机,2016年习近平主席在北京八一学校考察时也曾强调指出,“中小学是青少年的主体,是国家的未来和希望”。所以,身处法治和谐盛世,我们怎么能逆反而行?我们应当激泳在历史前进的洪流中,抓住机遇,明法于心、守法于行、勤奋学习、立志成才。

然而,纵然我们充满希望,是如此的渴望美好。然而,纵然有老师和亲友的庇护,在成长的过程中,我们还是会遇到一些不好的事件发生。例如,校园霸凌就是其中之一。前段时间,家人跟我分享了一个在网上看到的“校园霸凌事件”。说的是两个9岁的男孩子,经常对同寝室的A同学进行辱骂、殴打、欺凌等各种不良行为。当我听到这件事情以后,很难想象,9岁的孩子,怎么能做出这种“恶劣”行为呢?在新时代下,校园应该是充满书香笑语、充满活力的。而不是楼梯口的堵拦挑衅、厕所里的辱骂、

教室里的嘲讽孤立等等。通过件事,我认识到一是告诫我不要成为品行低下的人,二是想让我知道,法律可以有效地保护我们青少年。正如事件中的处理结果一样,两个霸凌少年最终得到了应有的惩罚。所以,我始终认为:杜绝恶的源头,就是种下正义的种子。因此,我们每个人不仅要学法、守法,还要学会用法。心存法律,必要的时候,一定要勇敢地拿出法律武器,坚决捍卫我们的基本权益!正如韩非子说的“法不阿贵,绳不绕曲”一样,法律是公正的,不会偏袒任何人,就像墨线不会迁就曲线一样;同样,宪法也是公正的,它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法者,治之端也。”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法治的重要性,不仅仅在于它是社会治理的工具,最重要的是它能让公平正义之光普照世间。

“故今日之责任,不在他人,而全在我少年。”同学们,作为新时代青少年,我们应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遵循法律法规,从现在做起,摒弃惰性、怠性和恶性,规范自身、提高自我,从而助推社会形成一股“学法、守法、用法”的蔚然蓝风。

我坚信,历经追风赶雨,平芜尽处,定是春山满眼!

我的讲话完毕,谢谢大家!


《人民日报》金句摘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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