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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9-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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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连云港市委办公室印发《关于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化机关作风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连委办发(2016)101号

各县区委,市委各部委,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驻连部省属单位党组(党委):

《关于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化机关作风建设的实施方案》已经市委领导同志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连云港市委办公室

                                                                                                                  2016年10月31日

关于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深化机关作风建设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不懈改进作风,驰而不息正风肃纪,现就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化机关作风建设,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保持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精神,抓常、抓细、抓长,紧盯“四风”问题新动向新表现,防止变异、松懈、反弹,确保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以作风建设的实际成效带动机关作风转变。

二、重点内容

(一)庸懒散、不作为、乱作为问题。重点整治以下内容:1、纪律涣散、工作不在状态,迟到早退,擅离职守,工作时间炒股、网购、打牌、玩游戏等从事与工作无关活动,有事不请假,外出不报告,视纪律、规章形同虚设;2、在服务群众和执法监管中不负责任、不敢担当,推诿扯皮、办事拖拉,机关效能不高、效率低下;3、巧立名目,超标准、超范围、超期限收费罚款,重收费轻监管,以罚代管滥用自由裁量权随意罚款,利用工作之便搭便车行为和捆绑服务;4、执法不公,搞选择性执法、随意性执法,作风粗暴、吃拿卡要;5、不思进取、学风不正、工作畏难、精神懈怠。

牵头单位:市级机关工委

配合单位: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物价局、市法制办

(二)违规公款吃喝问题。重点整治以下内容:1、在省内公务接待中超规格、超标准、超范围;2、转移地点、变换名义违规吃喝,将违规吃喝地点转移至 “农家乐”、路边小店等场所,弄虚作假用会议费(培训费)吃喝,以招商引资等各种名义变相安排公务接待;3、违规报销公款吃喝费用,将开支较大的单次接待分批次报销,化零为整阶段性合并结账,将单位食堂的公务接待费用与职工餐费混在一起;4、出入私人会所,组织隐秘聚会。

牵头单位:市接待办

配合单位:市纪委(监察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国税局、市建设局

(三)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问题。重点整治以下内容:1、借用、占用下属单位或其他单位和个人的车辆;2、边拿车贴边享公车现象,既领取公务交通补贴,又违规乘坐公务用车;3、使用车改保留车辆,审批手续不完备、使用事项不规范;4、违规租用车辆;5、违反规定用途或固定给个人使用执法执勤、机要通信等公务用车;6、私车公养,收受、索要下属单位或其他单位和服务对象的加油卡等,或者以私车公用名义报销车辆保险、维修、加油等费用。

牵头单位: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配合单位:市纪委(监察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

(四)违规操办婚丧喜庆问题。重点整治以下内容:1、邀请下属单位工作人员、管理和服务对象以及其他有利害关系的人员,参加本人或者家庭主要成员操办的婚丧喜庆事宜,收受或变相收受礼品礼金;2、大操大办、铺张浪费,分批次、分地点等方式化整为零、变相操办;3、不按规定申报操办事项超出申报范围违规宴请;4、违规操办生日祝寿、乔迁履新、就业参军、升学留学、立功受奖等;5、违规使用公车、公款、公物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用公款支付礼金或购买礼品,由单位或者直系亲属以外的个人支付应由本人承担的操办费用。

牵头单位:市纪委(监察局)

配合单位:市各相关部门

(五)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重点整治以下内容:1、违反规定自行新设项目或者继续发放已经明令取消的津补贴;2、超过规定标准、范围发放津补贴;3、违反规定使用工会会费及其他专项经费发放津补贴;4、以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实物等形式发放津补贴等问题。

牵头单位:市人社局

配合单位:市纪委(监察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总工会

(六)违规占用办公用房问题。重点整治以下内容:1、超标准使用的办公用房整改到位,存在假合署、分隔出的房间与办公室内部有暗门,或在同一个办公室内加隔断且为一个门进出;2、腾出的超标办公用房不服从统一调配使用;3、违规在多处占用办公用房等。

牵头单位: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配合单位:市纪委(监察局)

(七)违规收送礼品礼金问题。重点整治以下内容:1、在公务活动中赠送或接受礼品礼金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纪念品、土特产等;2、节日期间用公款送节礼;3、通过电子商务平台、快递等渠道收送礼品礼金等问题。

牵头单位:市纪委(监察局)

配合单位:市商务局、市邮政管理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

(八)其他方面。重点整治违规建设楼堂馆所、公款出国(境)旅游和国内公款旅游、私设“小金库”、接受或用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活动等问题。

责任单位:市纪委(监察局)、市发改委、市外侨办、市财政局、市审计局

三、方式方法

(一)自查自纠

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即日起开展自查自纠工作,于11月30日前结束。要结合自身实际,及时召开相关会议,制定工作方案,对相关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根据集中整治的目标要求在本地区本系统内自上而下开展自查自纠,深入查摆在加强作风建设、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中存在的问题,针对查摆出的问题,深挖根源、限期整改,于11月30日前将自查自纠报告及《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化机关作风建设自查自纠登记表》报市委办公室和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自觉用党章和党规党纪规范言行,切实整治突出问题,推动作风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

(二)监督检查

1、专项检查。按照分级负责、下管一级的原则,由作风建设职能部门对照各工作开展检查。接待部门重点检查各地区各部门执行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和公务接待事前审批手续是否履行情况,财政审计部门重点检查“三公经费”使用情况,人社部门重点检查津补贴发放情况,商务部门重点检查公款购买商业预付卡情况,机关事务管理部门重点检查公务用车使用和办公用房情况。建设部门牵头,对教育实践活动中明令取缔、转型的会所,集中进行一次拉网式检查。各职能部门要督促整改发现的问题,并于12月底前报检查情况和《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化机关作风建设监督检查登记表》。

2、明查暗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对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开展自查自纠的情况和作风建设职能部门履职情况进行督查,并对部分地区单位开展重点抽查。同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组成专门检查组,对重要餐饮场所、单位食堂、娱乐场所、商场超市、居民小区以及会议场所等地点进行“不打招呼、不定时间、不定路线”的明查暗访,及时发现并纠正存在的问题,重抓关键节点,增加明查暗访频次,对发现的重要问题线索要直接查办。

(三)执纪问责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严肃查处顶风违纪行为,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信号。

1、排查摸底问题线索。要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畅通监督渠道,对自查自纠、监督检查、纪律审查、巡视巡察中发现和群众举报反映的违反作风建设规定的问题线索,集中进行一次排查梳理,对重要问题线索组织力量迅速开展初查初核。

2、严肃查处违纪行为。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党员干部进行常态化谈话提醒,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咬耳扯袖” “红脸出汗”。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行为列为执纪审查重点,综合运用党纪处分、组织处理等手段处置违纪问题。要密切注意“四风”问题新动向、新表现,查找隐变异的“四风”问题,越往后执纪越严。

3、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对十八大以后、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以后、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后查处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集中进行一次梳理分析,于近期点名道姓公开曝光一批典型案件。对今年以来查处的顶风违纪案件,原则上都要通报曝光,进一步提高震慑,强化严的标准和氛围。

(四)规范整改

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对集中整治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要及时建立完善相关具体规定,堵塞制度漏洞,强化日常监管,把纪律规矩立起来、严起来。抓住关键环节,与时俱进推进制度创新,不断扎紧制度笼子,巩固集中整治的成果,形成常态化、规范化机制,切实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好、巩固住、深化足。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作风建设主体责任,把此次集中整治作为当前加强作风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细化工作部署,对党员干部严格教育、管理和监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履行监督责任,强化组织协调,协助党委开展好此次集中整治,推进机关作风建设取得新成效。

(二)注重协调配合。各责任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协调联动、密切配合、互相支持,要充分履行职责,采取有力措施,扎实有序推进各项牵头工作,及时通报监督检查情况,督促问题整改,同时要注重分析新情况、研究新问题、提出新对策,确保不走过场、不留死角。

(三)严肃问责追究。要坚持问题导向,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抓早抓小、动辄则咎。要宽严相济、区别对待,对在自查自纠中主动交代违纪问题的人员,视情节从轻处理。对顶风违纪行为,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越往后执纪越严、处理越重。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切实用好这个全面从严治党的利器,对作风建设问题查处问责不力、“四风”问题突出的地区、部门和单位,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要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

附件:1. 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化机关作风建设自查自纠登记表

      2. 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化机关作风建设监督检查登记表


附件1

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深化机关作风建设自查自纠登记表

填报单位:(盖章)

自查自纠内容

自查情况(有或存在的问题个数,或无)

存在的

主要问题

处理情况

整改措施

1、庸懒散、不作为、乱作为问题

2、违规公款吃喝问题

3、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问题

4、大办婚丧喜庆问题

5、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

6、违规占用办公用房问题

7、违规收送礼品礼金问题

8、其他方面


附件2

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深化机关作风建设监督检查登记表

填报单位:(盖章)

被检查单位

检查的重点内容

检查中发现的

下一步整改

建议


注:该表由作风建设各相关职能单位填写



中共连云港市委办公室                      201611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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