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6-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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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港城名师工作室”管理考核暂行办法

连云港市“港城名师工作室”管理考核暂行办法

为加强对“港城名师工作室”的科学管理,促进名师工作室高效运作、健康发展,充分发挥“港城名师工作室”在学校管理和教育教学等方面的示范引领辐射作用,加快我市中小学优秀教师的培养,加速研发和推广优质中小学教育教学资源,促进全市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地发展。根据连云港市“港城名师工作室”实施方案有关内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内容

《连云港市“港城名师工作室”实施方案》和“连云港市港城名师工作室协议书”的规定项目,主要包括:

(一)培养骨干团队。工作室主持人为工作室其他成员的导师,负责制订培养方案,包括培养目标、培训课程、培训形式、研究专题、培训考核等,使工作室成员在工作周期内达到培养目标。培养目标为:工作室成员在连云港市中小学高层次人才“333工程”梯队中相应提升一级或成为在某一方面学有专长、术有专攻的公认的知名教师。

(二)引领教师成长。每个工作室每年开设市级公开课或教育热点、难点论坛讲座至少5次。其中,工作室主持人每年至少开1节市级以上公开课,或做市级以上教师培训讲座或组织市级论坛(报告会、研讨会)至少2次。

(三)引领教学改革。在教学实践中引领课改实验、研究课堂教学,为课堂教学改革提供成功典范。并以论文、专著、讲座、公开课、研讨会、报告会、论坛、专题记录片等形式,面向全市推广,面向省内外开放,形成规模效益和社会效应。

(四)开展课题研究。针对教育教学实践中师德师风建设、教师专业成长、素质教育实施过程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学科教育评价体系的建立与完善、学科学段教学衔接等重要基础性课题进行专题研究。每年每个工作室要主持一个市级以上研究课题或完成市教育局布置的一个科研课题,并在市级以上主流刊物至少发表论文15篇。一个工作周期内至少要完成一个省级以上规划、教研立项课题或重点研究课题并取得相应成果,撰写出一定数量的与课题研究相关的高质量论文或专著。

(五)开发、整合优质教育教学资源。系统地建立教育教学资源库,建立自己的特色网站或专题网页,使之成为工作动态发布、成果辐射推广和资源生成整合的中心,实现优质教育教学资源的共享各工作室网站的点击量、质量及显现的效果将成为评估工作室的指标之一。

(六)协助市教育局开展好“青蓝课程”、“网络培训”、“名师送培”等相关学科的教育教学和教科研活动。

二、管理考核办法

连云港市教育师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港城名师工作室”的建设、运行、评估、考核、保障等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师资处,负责日常具体工作,市教科所负责过程性评价与指导。

(一)对工作室的考核。“港城名师工作室”按三年一个建设周期,实行目标考核,分年度考核和周期考核两种。

1. 年度考核。在工作室运行期内,由市教科所牵头每年度进行一次过程性评估,主要方式为依据全年目标任务自评汇报。

2.周期考核。在工作室的一个工作周期末,由师资处牵头组织专家组进行终结性评估。采用自评、交叉互评、专家组评估等形式通过查阅资料、调查访谈、成果检验等考核方式进行

(二)对工作室成员的考核。名师工作室成员的考核由其主持人负责。主要从思想品德、理论提高、管理能力、教育教学能力、研究能力等方面考察是否达到培养目标。

(三)考核结果的运用。考核结果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种。

1. 对在考核中取得优秀的工作室和成员予以表彰奖励,并作为评选市级先进集体和个人的重要依据。先进个人和名师工作室主持人,优先选送参加国内外高级研修,优先晋升高一级职称和专业荣誉称号,优先推荐为省、市高一层次培养对象

2.对工作室组织运行不力、过程性评估不理想的工作室予以警告,并核减相应的工作室经费。对组织管理混乱,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工作室,则摘牌停止运行。

3.对未完成规定任务,或在过程中搞形式主义、走过场的工作室主持人和成员,则调整出名师工作室,并不得参加下一轮的申报。实行一票否决,不得参加各种先进荣誉称号的评选。

4.每个工作周期结束后,考核合格的名师工作室和成员须进行新一轮的申报工作。同时按规定程序增设新的工作室,吸收有发展潜力的新成员进入工作室。

(四)名师工作室主持人所在学校须为其创造良好条件,提供活动场所,配备相应的办公用品。名师工作室成员所在学校要加强对本校成员的支持和管理,促进他们成长。名师工作室主持人所在县(区)、学校如有教师申报担任该主持人工作室成员,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受聘。

(五)名师工作室建设工作纳入对县(区)、学校教师队伍建设考核内容。各部门、学校须创设良好条件和保障机制,促使名师工作室工作目标的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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