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连云港高级中学

发布日期:2023-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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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高级中学第五轮中层干部竞聘上岗实施方案

为切实落实事业单位聘任制度,进一步完善中层干部培养和使用机制,深入推进人事制度改革,不断优化干部队伍,提高管理效能,更好地适应学校发展,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要求,经学校党委会讨论研究决定,我校中层干部将实行第五轮竞聘上岗,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为准绳,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激励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激励中层干部爱岗敬业、恪守职责、开拓进取、奋发向上,充分调动中层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管理队伍,为学校持续、健康、跨越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撑。

二、基本原则

1.遵循党管干部的原则。学校内部中层干部选任和竞聘上岗工作在市委教育工委的指导下,由学校党委负责,成立竞争上岗领导小组,在充分尊重民意的基础上按有关规定进行中层干部的选拔、聘任和任命。

2.遵循按学校内部机构设置和职数选聘的原则,科学合理地将具有管理专长的人选聘到合适的岗位,努力做到人尽其才,发挥干部队伍的最大管理效能。

3.遵循“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选聘工作既坚持群众公认,又注重实绩,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地选拔干部。

三、拟设中层管理机构及干部职数

根据(连编【2016】39号)《关于同意市教育局部分直属学校编制调整的批复》规定,并根据我校现状和发展的需要,经校党委研究决定,拟设以下中层管理机构:办公室、监察室、年级部、民族部、教学部(信息中心)、教师发展部、学生部、后勤部10个正科级机构和团委。中层管理机构职责及干部职数见附表。

附表               学校拟设中层管理机构干部职数及工作范围

机构名称

正职职数

副职职数

工作范围

办公室

1人

2人

党建、考评考核、岗位设置、来文处理、校务办文、办公纪律、会议安排、病事假、人事劳资、来宾接待、公章管理、档案管理、车辆管理、学校宣传工作。

年级部

3人

(每年级1人)

3人

(每年级1人)

年级教育教学管理(一抓三年,全程负责)。

教学部

(信息中心)

 

1人

 

2人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课程设置,课表编排,考试管理,学籍管理,实验室、文印室、图书阅览和各种功能教室管理,教材教辅资料征订,国际交流合作,学校招生,选课走班,选修课程设计及管理,学科竞赛,信息管理,网络及计算机应用、维护及管理,重大活动保障和录像工作,学校微信公众号、网站建设,协助做好学校宣传工作。

教师

发展部

1人


校本课程及校本教材研发、高考资料研究与编写、教研论文评定、学术著作出版、教师培训、教研指导与评价、教师业务考核、校报校刊、课题管理、课程基地建设、语言文字相关工作、教师教学基本功竞赛、职称评定、教育督导,校学术委员会管理工作。

学生部

1人

2人

负责学校德育、班主任管理工作、指导家长委员会工作、家校社三全育人;指导年级开展学生教育活动、负责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做好对违纪学生的处理和教育转化;做好各类表彰评优工作;开展新生军训工作;开展创建文明校园各项活动。负责加强校园文化建设,指导开展文体活动,加强音体美教师、体艺特长生管理。负责学校健康教育、安全工作,指导学生发展指导中心工作,开展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学生职业生涯规划教育。

团委


1人

负责学校共青团工作;组织每周一的升旗仪式;组织召开学代会,教育、培养学生干部、指导学生会工作;指导、组织开展学生社团活动;办好校园广播及宣传橱窗;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及寒暑假活动,指导和组织开展青年志愿者活动;指导学生会开展学生日常行为检查,及时进行常规检查成绩汇总及公布;每月做好文明班级考评统计、考核工作。

民族部

1人


加强与新疆內学办等各级各类部门的联系、沟通,及时传达国家对民族教育新的政策和要求,新疆班学生生活管理、学籍管理、家长来访、生病就医、社会实践活动、学生送接安排、政治思想教育等安全稳定工作。

监察室

1人


履行纪检监察的各项职能,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开展好廉政文化进校园活动,信访接待与处理,规范学校办学行为,规范学校收费,制止教师有偿家教,督促学校基建(维修)、大宗设备(物资)、教材、图书采购、招生考试等工作按规定程序规范操作。

后勤部

1人

1人

食堂管理、超市管理、校产管理、物资采购、财务管理、校园绿化、基建维修、消防安全、贫困生资助、学生宿舍管理。

总数

10人

11人


 

【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相关文件条例,干部人事、纪检监察部门的正职,按照组织规定程序考察、任免,不参加竞聘;工会专职副主席是在先期工会改选时,经教代会代表选举产生后,由市教育工会任命。

四、中层干部任职的基本条件

1.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具有高尚师德和深厚教育情怀,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具有胜任本职工作的业务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心条件。

3.具有较强的廉洁自律意识,坚持以身作则,遵章守纪,勤奋敬业,具有较好的群众基础。

4.竞聘中层正职的,要求1971年7月以后出生,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3年及以上中层副职任职经历(副科级岗位及以上,2020年8月(含)以前聘任),必须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竞聘同级干部职务的,任职年限不限。同时,对于首次聘任为中层正职干部的,原则上应具备市中小学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第三层次及以上培养对象资格或获得市级及以上教学基本功、优质课一等奖以上。

5.竞聘中层副职的,要求1976年7月以后出生(学校新任中层副职干部,1981年7月以后出生),一般应具有担任班主任等管理工作经历,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一级教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经历,3年及以上教育教学工作经历,且在教学第一线工作。

6.特殊说明:

团委副书记必须是中共党员,年龄要求是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7.具有正高级教师职称、“特级教师”称号的,申报人员

年龄可适当放宽;对在教育教学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优秀骨干教师、学科拔尖人才,经市委教育工委研究同意后,可以破格聘任。

五、中层干部的聘用及管理

1.中层干部实行选任制度或竞聘上岗制度。学校中层机构调整、重组或任期届满时,都要通过选任或竞聘上岗的方式,产生聘任人选。

2.实行中层干部职位确认批准和职数限额制度。学校选拔聘用中层干部必须在规定的机构设置和职数限额内进行。如学校中层出现空缺,在选拔任用中层干部前,学校应将中层职位空缺情况和竞聘上岗方案,向市教育局报告并获得批准后才能组织实施。

3.实行中层干部任期制度。学校中层干部任期三年,聘期内可以根据工作需要调任。

4.实行中层干部考核激励与警示制度。学校中层干部必须按规定完成额定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每学年,中层干部必须述职,并接受教职工的民主评议等方式的考核,根据考核结果享受岗位津贴。

5.实行中层干部免职制度。中层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免去现职:

(1)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2)在年度考核中,教职工民主测评不称职票超过三分之一,经组织考核认定为不称职的;

(3)受到责任追究应当免职的;

(4)违反师德规范,造成不良后果的;

(5)中层干部任期已满,在竞选中落选的;

(6)由于身体原因,不能正常履行职责超过六个月的;

(7)因其他原因不宜继续担任现职的。

6.实行中层干部交流、轮岗、回避制度。在同一岗位上连续任职多年的,学校应根据实际情况,对中层干部进行合理交流、轮岗,调整分工。如一方担任学校正职领导,其直系亲属不得在同一学校竞选中层干部职务,或从事财务工作。

7.学校工会专职副主席、团委副书记等职务按照有关规定,依法推荐、提名、选举、聘任、任免,享受中层干部副职待遇。

六、竞聘上岗程序

1.成立聘任工作领导小组并公示;

2.拟订学校中层干部竞聘方案;

3.竞聘方案报市委教育工委预审(听取建议、完善方案,上报正式方案和学校干部选任预审表);

4.教职工代表大会或教职工大会审议通过竞聘方案;

5.公布竞聘方案;                             

6.宣传发动,组织应聘人员申请应聘、公开报名;

7.资格审查:按竞聘上岗的条件,由领导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竞聘人选;

8.组织竞聘:

竞聘上岗采取分步实施的办法,首先对中层正职领导职务进行竞选,然后对中层副职领导职务进行竞选。具体操作程序如下:

(1)演讲(述职)与测评。成立竞聘上岗评议委员会,成员由市教育局组织人事处相关领导、兄弟学校相关领导、校党委会委员和办公室、监察室负责人、教职工代表组成。资格审查合格者向竞聘上岗评议委员会进行竞聘演讲(述职),介绍自己的基本情况和工作设想。(评议计分方法:①教职工代表评议分:满分为50分,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权重分别为1、0.8、0.6、0;②评委组评议分:满分为50分,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权重分别为1、0.8、0.6、0;两项得分相加为竞聘者总分,根据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

(2)试岗评价。

(3)组织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发放征求意见表的方式组织考察。考察对象在全校范围内予以公告。

(4)集体研究。由校党委集体研究决定各竞聘岗位拟任人选,决定拟任人选时,将个人志愿与工作需要相结合,个人志愿服从组织决定,对不服从组织决定的人员,按落聘处理。

9.任前公示。将拟聘对象在学校内部进行公示,设立评议信箱,广泛听取干部群众意见。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10.履行聘任手续,聘任结果报市委教育工委备案。

七、严肃竞聘上岗纪律

中层竞聘上岗工作将在市委教育工委的指导下,由校党委统一部署和领导,严格执行竞聘上岗实施方案,严格遵守组织纪律,接受社会和广大教职员工的监督,对竞聘上岗工作过程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学校将严格按照组织人事工作纪律,在市委教育工委领导下,严肃查处。

八、时间安排

按照以上方案,学校将在2023年7月内完成各阶段工作,新聘任的中层干部任职时间以市委教育工委批复时间为准。

九、上述方案解释权归学校党委


                                                                                     中共连云港高级中学委员会 

                                          2023年7月6日


第五轮中层干部竞聘个人情况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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